一、招生对象
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,品学兼优、身体健康,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,凡获得中央音乐学院、中国音乐学院、上海音乐学院、南京艺术学院、中国音乐家协会、江苏音乐家协会等社会艺术水平考试10级及以上考级证书者,均可申请报考。
二、招生项目及计划
1、西洋乐0-10人(含优秀1人):小提琴、中提琴、大提琴、低音提琴、长笛、双簧管、单簧管、大管、大号、小号、圆号、长号、小军鼓、萨克斯。
2、民乐0-10人(含优秀1人):笙、唢呐、阮、竹笛、二胡、琵琶、扬琴、古筝。
3、舞蹈0-10人(含优秀2人):中国古典舞、芭蕾舞、现代舞。
4、声乐0-15人(含优秀2人):美声、民歌、通俗。
注:双簧管、大管和阮无社会考级证书,报名可不受证书等级限制;如考生报考项目的最高等级证书不达十级,则以该项目的最高等级为准。